入驻条件
ENTERPRISE ENTRY
实体入驻企业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优先入驻产业园
①诚信经营、依法纳税、信用良好,无违法违纪记录;
②在产业园注册公司、设立分支机构,或者将注册地变更为产业园,依规办理人 力资源服务、劳务派遣等行政许可或者备案、报告。
③派遣外包、综合业务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,教育培训、招聘猎头、 企业咨询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上;
④在产业园办公的人数不得少于 3 人。
②在产业园注册公司、设立分支机构,或者将注册地变更为产业园,依规办理人 力资源服务、劳务派遣等行政许可或者备案、报告。
③派遣外包、综合业务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,教育培训、招聘猎头、 企业咨询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上;
④在产业园办公的人数不得少于 3 人。
①世界 500 强、全国 100 强、省级以上集团性企业;
②企业总部、区域中心基地企业;
③上市企业;
④“互联网 + 人力资源服务”等新型业态企业;
⑤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、高技术、高附加值业态企业。
②企业总部、区域中心基地企业;
③上市企业;
④“互联网 + 人力资源服务”等新型业态企业;
⑤人力资源管理咨询、人才测评等高人力资本、高技术、高附加值业态企业。